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六辦發〔2017〕40號)通知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我公司組織審核組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8日對六安市石寶山陵園八一園一期墓碑補充采購項目進行了結算審核,審核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說明
本項目位于六安市石寶山陵園內,工程內容為補充采購安裝八一園一期93套墓碑。工程開工日期為2020年7月15日,竣工日期為2020年8月8日。
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石寶山陵園開發有限公司;設計單位為六安市石寶山陵園開發有限公司;供貨安裝單位為惠安崇海石材有限公司。
合同價款為1601916.00元,結算送審價為1601916.00元。
二、審核依據及說明
1、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方案;
2、建設施工合同、招投標詢價及響應文件;
3、人工費按140元/工日計取,增值稅按建筑業9%稅率。
三、審核增減說明、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審減部分合計0.00元。
經現場檢查核驗,八一園墓碑A型54套、八一園墓碑B型29套、八一園墓碑C型6套、藝術墓碑A型1套、藝術墓碑B型1套、藝術墓碑C型1套、藝術墓碑D型1套,規格做法符合圖紙及合同要求,審減額為0.00元。
四、審核結果及建議
六安市石寶山陵園八一園一期墓碑補充采購項目,結算送審價1601916.00元,審定價1601916.00元(審減0.00元)。
建議六安市石寶山陵園開發有限公司和惠安崇海石材有限公司按上述審核結果1601916.00元辦理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