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集團原總經理黃匯東受賄犯罪一案在霍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市城投集團高度重視,組織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重點崗位工作人員等20人旁聽庭審,“零距離”接受職務犯罪警示教育。集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莉,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存德帶隊前往。
大家全程觀看了庭審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審理過程,直觀感受了法律的莊嚴與神圣,最后法庭當庭宣判,判處黃匯東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8萬元。黃匯東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
庭審中一樁樁犯罪事實和控辯雙方對犯罪事實及過程的陳述,讓大家清晰地了解到被告人黃匯東在任市城投公司負責人期間,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管理招投標、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一步一步走上了受賄犯罪道路。旁聽庭審讓大家切身感受更加直觀,教育更加深刻,大家紛紛表示要以此案為鑒,時刻警醒、鞭策自己自覺接受監督,加強對權力的約束,結合“講嚴立”專項警示教育活動的開展和自身崗位工作的特點,認真排查風險,做到抓小抓早、防微杜漸,時刻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